记者从交通银行青岛分行个贷部了解到,该行于节前最后一天接到总行通知,并在青岛地区正式实行。
该行个贷部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,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《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》规定,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、又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的,交行将贷款首付款比例提高至40%,贷款利率调高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.1倍;对于申请购买第三套住房的,该行的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45%,贷款利率提高至同期同档次利率的1.15倍;第四套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以此类推。另外,对于商业用房、商住两用房的贷款首付该行也该行也进行了明确规定,第一、二套商业用房购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为50%,贷款期限为10年,贷款利率上浮10%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利率的1.1倍,而第一、二套商住两用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为45%,贷款利率上浮10%。同时,该负责人介绍,对于第一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与贷款利率该行未做调整。
记者随后又采访了招商银行青岛分行、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的有关负责人。两银行均表示,调整后的房贷细则于10月1日接到总行通知后,便开始实行了,但是由于正值国庆节,因此10月8日开始正式办理相关业务。
招行青岛分行房贷处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,该行此次房贷的调整完全按照央行、银监会《通知》的规定,市民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40%,贷款利率调整至基准利率的1.1倍;第三、四套住房贷款及贷款利率以此类推。对于商业用房,招行规定第一、二套贷款首付比例为50%,贷款利率上浮10%;购买第三套商业用房的贷款业务招行不予办理。
记者从建行青岛市分行了解到,国庆节前该行总行就已经下发通知,要求各地分行对第二套(含)以上住房贷款,逐步降低贷款成数,最高不超过六成,使有限的信贷资源更好地集中用于改善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条件,遏制投机炒作。